第二章 信  徒

日期:2015-08-14  浏览量:8146

  一、凡渴慕救恩来教会追求福音真道并参加聚会活动者称慕道友。慕道友接受洗礼后,方可登记入册,正式成为教会的信徒。
  
  二、信徒应遵守圣经教训,对教会尽责;恪守教会规章,支持教会事工,必要时参与教会管理。
  
  三、信徒应是社会的好公民,爱国守法,对社会尽责。
  
  四、信徒如有严重行为不端,违反教规者,圣职人员有责任予以教育规劝。屡劝不听、情节严重者,堂点组织报当地市(州)、县教务机构核准后,可停止其圣餐,以至除名。触犯刑律者,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。